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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与分配

 01-27 17:42  悬赏 5  发布者:彩虹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7)
老人2年前去世,名下有一套两室一厅的产权房,去世后无遗嘱至今也没有过户。房子里有老伴、小儿子、大孙女三个户口,但只是老伴和小儿子居住。老人有四个子女。大孙女的父母是知青,在上海也有单位分的房子,但只是她一个人落户回到这里,现在自己也已经买了房准备结婚。小儿子现在身体不太好。大孙女一家认为房子最终应该是他们的。所以我想问,如果这个老伴和这个小儿子都去世了,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如何安排?
问题补充:
小儿子早年离婚无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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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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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09年01月27日 21时31分
房屋继承与户口没有关系。继承有遗嘱从遗嘱,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如果按法定继承,房屋由另外三个女子继承。当然实际情况可能与你表述的有出入,详细可致电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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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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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1-27 17:52
应当由其他子女和小儿子的配偶、女子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1-27 20:21
应由老人的其他3个子女和小儿子的配偶及其子女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1-27 20:29
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1-28 10:03
产权房继承与户口没有关系,故应当由其老伴及另外三个子女共同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1-28 10:35
该房子应由老人的子女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1-28 11:31
产权房的产权人去世如无遗嘱则由其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大女儿一家的想法是错误的。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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