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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政府招投标法规及规则熟悉的吗?

山东-泰安 09-03 07:10  悬赏 0  发布者:mt120 给我留言  回答:(1)
中标公司参数造假,我方投诉后,招投标监督办公室及专家审查后认为,专家只以中标公司投标文件为准。我方提供的对方公司宣传及网站公布的参数没有法律依据。参数造假问题只能留待验收阶段检验。此说法是否正确,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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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9-04 11:47
招标投标监督界定及专家说法不正确,属于断章取义。无论是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都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有如下法律后果:
1、中标无效;
2、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应被处理罚款、甚至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没收其违法所得,情形严重的,由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责任。
因此,对于招标监督办公室的投诉处理决定,你方应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这种投诉处理决定,并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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