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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分

甘肃-兰州 09-07 12:24  悬赏 0  发布者:105441…… 给我留言  回答:(6)
单位与职工在2008年签了劳动合同,但因职工未把办理保险的手续转过来,因此一直未办理保险。今年职工才把原企业的手续转过来,手续还不齐,但因以前签了合同,要补交以前的保险,这种情形属于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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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7 18:44
单位应该补缴社保。
回复时间: 2013-09-07 15:39
你好:不是新单位的责任,但新单位应当从该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之日起为其补交应由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回复时间: 2013-09-07 16:02
你好,新单位应自入职起补交社保
回复时间: 2013-09-07 16:25
你好,虽然不是新单位的原因有意不买的,但是现在既然手续转过来那么新单位还是应该补交以前的
回复时间: 2013-09-07 16:34
你好,单位没有过错,但需补缴社保
回复时间: 2013-09-09 09:40
应该补缴,但如果确属职工过错,可由其承担利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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