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李保忠  罗雨晴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我签订了合同,未到合同履行期,是否可以解除,需承担什么责任

上海-徐汇区 09-07 22:50  悬赏 0  发布者:pan825 给我留言  回答:(4)
2013年6月底我签订了一份租房合同,出租房屋给乙方,合同约定2013年8月1日对方付首期租金,付完租金后我必须将钥匙交给乙方,7月10日我进入房屋拿东西的时候发现一方已经进入房间开始装修,而且违反约定改变房间结构,并且破坏了分隔墙,之后13日我口头要求停止施工并且人人撤离现场,解除合同,乙方不予理睬,7月17日我发书面解约通知书给乙方,且对方至今也未联系过我,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解约通知书是否有效
问题补充:
解约通知书是通过快递发的当日件,内容是由于对方未到合同规定的履行日期,进入房屋装修,改变房间结构,要求解除合同。合同约定是8月1日首次付款,收到首付款后必须将钥匙交给乙方,首付款是签合同的时候付的,签好合同中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把钥匙交给他了,乙方7月份进入装修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约定上没有写明违约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8 09:22
收集证据,起诉中介和房客,要求将房屋恢复原样,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3-09-08 09:25
有效,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9-08 10:51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恢复原状。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3-09-08 21:45
有效,你可以解约,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要求解除、收回房子,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或损失。
可以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黑龙江黑河
北京东城区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临沂
人气:24913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466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220
黑龙江 黑河
人气:73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727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55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232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