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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出资首期,买房合同上要不要注明女方父母出资首期这条,合同应该怎么写?

广东-广州 09-06 15:58  悬赏 20  发布者:dannyc…… 给我留言  回答:(2)
在广州看中了一套房子53万,近日打算购买,但是有个问题想问清楚:男女双方还没结婚,女方父母给19万付首期,以后由男女双方共同供房,房产证上只写女方名字,但怕以后离婚有纠纷,因此请问买房合同上要不要注明“女方父母给了19万付首期”这条,合同应该怎么写?如何仿止以后出现纠纷?如果日后离婚,房子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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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6 16:09
婚前财产,以及结婚证登记日期为界限。你说的情况,该首付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婚后的月供,则是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必要在合同中写明,重要的是能证明该19万是女方父母所出。
回复时间: 2010-09-06 16:56
  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出资为儿女购房置业,如果是婚前,视为对个人的赠与,除非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注明女方父母赠与女方19万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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