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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工作解除合同咨询

四川-攀枝花 09-29 12:49  悬赏 0  发布者:aitang…… 给我留言  回答:(4)
问下,本人在一家建筑公司从事工程技术、资料、造价工作4年(有工作记录),2010年至2012年未签订用用工合同。2013年3月签订的至2014年3月用工合同。现因本人和董事成员里其中一个有纠纷,现在告知我10月假期后不用去上班,让我自己提出补偿方案,这样我应该以什么方式计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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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29 12:52
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你可以适当提高些,再谈。
回复时间: 2013-09-29 13:22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9-29 13:36
根据法律规定,是一年给予一个月经济补偿,但是您可以与对方协商,适当提高些补偿金数额。
回复时间: 2013-09-29 14:12
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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