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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买卖纠纷

北京 10-05 19:28  悬赏 0  发布者:赵儆如 给我留言  回答:(6)
你好我家的宅基地是老祖宗给留下的,因人少那个年代又穷,所以有一部分没有盖房子,之后有一家人从外村逃荒到我们村,村长就让他们在我家宅基地上盖房长住了,时间几十年过去了,这家的女儿结婚老伴去世,随后剩下的一位老人也搬到女儿家养老,去年他们把宅基地给卖了,请问这是我要是起诉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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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07 13:55
一般不能了
回复时间: 2013-10-05 19:35
已经过去几十年了?
回复时间: 2013-10-05 19:42
你好,如果该宅基地是村里分配归你使用的,其他人无权处分,你可以要求其返还。
回复时间: 2013-10-05 20:51
宅基地审批后,2年内不动工,一般收回集体所有。您家无权主张了。宅基地无法买卖,到房产可以买卖。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回复时间: 2013-10-06 07:42
宅基地无法买卖
回复时间: 2013-10-06 14:10
如果该宅基地是村里分配归你使用的,其他人无权处分,你可以要求其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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