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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果找不到,会进行公告送达,只要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是什么含义

 10-09 19:56  悬赏 0  发布者:hj1238……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汉中 回答:(3)
在无法电话联系上借款人又不只准确地址的情况下,凭走时留下的欠条我怎样追回借款人借我的欠款还银行?借款人现在大概在异地江苏打工,不愿露面,若向法院起诉,法院能找到借款人(被告)吗?法院如果找不到,会进行公告送达,只要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是什么含义,起何作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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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20日 23时41分
视为送达意思就是等同送达,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果。法律关系明确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09 20:05
答:可以通过直接送达以外的方式,向被告送达文书。法律关系明确的话,可以缺席判决。
回复时间: 2013-10-10 08:04
你好,视为送达,法律关系明确的话,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了。。。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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