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

 02-03 13:58  悬赏 0  发布者:风回路转82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4)
我把人给撞了,脚断了,在医院住了一段日子,现在牵涉到赔偿了,请问什么费用是我需要赔偿给他的。还有就是撞他时,他有贵重物品损坏,我需要全额赔偿?还是只需要赔偿部分。事故我是全责。麻烦知道的告诉我一声。,谢谢了。还有就是保险公司,能赔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2月04日 08时51分
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范围内承担财产损失2000元,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10000元,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11万元,余款由你自己承担,然后到保险公司按照商业险进行理赔。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03 14:33
因事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都应该赔偿。
回复时间: 2009-02-04 17:39
你把人给撞了,事故是你全责,被撞的人脚断了,医疗费、护理费、伤残等级赔偿金、误工损失等费用是你需要赔偿给他的。还有就是撞他时,他有贵重物品损坏,如果是全坏了,你需要全额赔偿,如果可以修复,那么只需赔偿修复费用部分,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按照保险合同进行的。
回复时间: 2009-02-06 17:40
险在交强险范围由保险公司赔偿,剩余部分由你赔偿,然后你再根据商业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理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黑龙江黑河
湖北武汉
广东东莞
江苏无锡
浙江宁波
北京西城区
福建莆田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7362
安徽 合肥
人气:284160
黑龙江 黑河
人气:2620
陕西 西安
人气:584259
湖北 武汉
人气:348419
广东 东莞
人气:166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