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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教下各位

北京-海淀区 10-14 18:01  悬赏 0  发布者:464182……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妹妹结婚刚满一年,现在男方提出离婚,当时婚前男方给五万彩礼现在全部要要回,已经起诉我们女方,女方无出轨,请问下彩礼钱是不是要退回去呢?共同生活过,已经登记,再有女方有八万的实物嫁妆,登记结婚前买的,这个有属于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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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14 18:05
彩礼返还问题要看你当地的规定,嫁妆属于女方所有。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4 18:07
您好!
1 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个人饰品属于个人所有,男方的花费要有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详情来电咨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0-14 20:11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嫁妆归女方。
回复时间: 2013-10-14 18:05
婚前购置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如下情形,无需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3-10-14 18:43
你好,已经结婚的不需要返还彩礼了。
回复时间: 2013-10-14 19:00
1.彩礼不必退回
2.婚前购置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女方购买,属于女方
回复时间: 2013-10-14 19:56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的补充: 2013-10-14 19:58
关于嫁妆: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女方所有。
回复时间: 2013-10-14 21:50
你好,彩礼一般情况下男方无权再要回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3-10-14 23:43
婚前购置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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