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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一个债务人死亡时的偿还顺序

 10-26 23:04  悬赏 0  发布者:office……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7)
再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人患病的医疗费用当患病人死亡时,是由其再婚配偶、原配偶所生子女对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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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0月26日 23时13分
先由其个人财产支付(包含再婚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如果前述不够,妻子具有扶助义务。数额较大,可以由具有赡养义务的人与妻子共担。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0-26 23:56
你好: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0-27 06:49
死者生前医疗费,应由其遗产范围内先行偿还。
回复时间: 2013-10-27 08:23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3-10-27 08:59
用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来清偿,不足的部分在有其子女在遗产的范围内清偿。
回复时间: 2013-10-27 09:00
死者生前医疗费,应由其遗产范围内先行偿还。
回复时间: 2013-10-27 10:05
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不足部分由其遗产来清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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