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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签买卖合同后的委托公证

上海 10-30 13:10  悬赏 0  发布者:欧小姐猫 给我留言  回答:(10)
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到临过户时,卖家委托给其女负责之后的出售房屋事宜,并进行了公证,请问之前跟卖家签的买卖合同还有效吗?是否需要其女在之前的买卖合同签字,可是现在很多合同已经交出去了,只剩买方和卖方手中的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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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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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0-30 13:50
不用再签合同,委托之后的相应事宜,仍可由委托人或受托人继续办理
追问:

请问我们作为买方,是否可以向卖方索取委托书或复印件,作为以后与谁继续合同的依据。另外复印件是否有效?非常感谢您!

回答:

可以索取委托书原伯

回复时间: 2013-10-30 13:26
只要进过公证,其代理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30 13:36
经过公证的授权,其代理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30 13:39
只要进过公证,其代理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30 13:40
轻便的代理行为是有效的。如需免费协助,请QQ咨询
回复时间: 2013-10-30 14:14
一般来说,经过公证的授权,其代理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3-10-30 15:23
之前本人签字行为有效,无须代理人再签字,经公证代理有效
回复时间: 2013-10-30 15:56
有效,没有影响。
回复时间: 2013-10-30 18:59
之前签订的合同仍旧有效,也不需要其女再补签字
回复时间: 2013-10-30 22:01
合同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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