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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可以撤销赠与收回房产所有权吗?

福建-南平 11-01 17:54  悬赏 0  发布者:wyslzf……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刘辉,1988年与林芳结婚,1989年生有一女儿刘玲,2001年夫妻感情破裂准备离婚,但是本人考虑到女儿尚小未成年就不同意离婚,熬了10年终于到2011年9月女儿大学毕业后,办了离婚手续,签订确定;“夫妻已经为女儿单独买了一套单身公寓归女儿拥有,另有共有财产一座店连宅(估价560万元)由男女双方各拥有50%产权,女方的50%产权归自己拥有受益,男方的50%产权全部直接赠与女儿刘玲拥有和受益,男方所欠高息债务30万元(其中8万元是女儿大学学费)由男方自己归还;并搬出到外面居住。”当时女儿不知道,男方搬走后才交代女儿这个情况,男方每月主动给女儿生活费,至2012年3月帮助女儿安排到国企工作共计负担费用2万元,父女关系十分和好。
2012年6月女儿工作试用期满转正,由于女儿被母亲林芳洗脑的原因,从7月开始卡断与父亲刘辉的一切联系,再不肯不让父亲回家走动和见面,本人多次去找她不见只好回家叫门,女儿刘玲竟然两次报警说本人私闯民宅,父女一起到公安机关后刘玲直接要求警察逮捕其父去坐牢,平时在街上父女碰面女儿十分仇恨其父,有一次叫她给5元零钱坐车也威胁是本人是抢劫,刘玲百般辱骂父亲及其刘氏家族,并到本人单位骚扰、污蔑本人干扰正常工作,严重伤害了本人。
目前本人没有地方居住、欠高息债务50万元无力偿还,已经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下去,本人赠与女儿刘玲的50%房产现在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而且由其母亲林芳掌握控制之中,针对上述情况,请问我现在可以撤销赠与收回房产所有权吗?法律会予以支持吗?请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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