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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标的物灭失

 11-06 15:53  悬赏 0  发布者:秋萧瑟 给我留言 地区:甘肃-庆阳 回答:(3)
2012年10小路和小张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约定将二人经营的酒行分给小路所有,小路把酒行的洋河蓝色品牌酒分给小张200瓶,价值45000元。当年年底交付200瓶酒。后来小路没有按时交酒,到2013年4月,小张起诉法院向小路要酒,因为小路已经不销售洋河蓝色品牌的酒,与小张商量用其他的酒抵顶够45000元,小张不同意,要求要么给洋洒蓝色酒,要么给45000元钱。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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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1月06日 17时31分
小张要求合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6 17:03
你好,你们协商解决,酒没有办法给了,那就给钱!
回复时间: 2013-11-07 08:33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小张的要求是合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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