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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11-07 06:32  悬赏 0  发布者:燕栖何处 给我留言  回答:(3)
如果甲乙口头约定:在无任何证据的前提下甲方帮乙方介绍生意,双方口头约定利润分成,结果生意成功后乙方分利润给乙方,是通过通过银行汇给甲方的,可几年后甲乙双方发生矛盾,乙方拿出银行转账凭证要求甲方还此"债务"并完全否认甲方曾在生意上的参与,甲方没有证人及证据可以不承担此债务吗?或者说没有出具欠条的银行转账凭证可以作为债务追讨吗?如果可以的话是不是有个追讨时效?
注:甲乙双方曾经是情人关系,而且甲方曾经是因为乙方对之的感情承诺而感动才开始一起参于并尽力帮助乙方促成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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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7 07:10
需要收集证据证明是合作关系。可来电咨询。
追问:

谢谢代律师!甲方给乙方介绍人脉做生意均是单位有点相关职务的,没有人肯出来作证的,他公司员工也不肯出来作证。;除了拉拢及撮合业务、从订合同到产生效益均是与甲方没有关系的乙方家属为法人的公司出面的,所以甲方到结果才会如此被动。照代律师您这么说来的话如果没有合作证据就凭乙方汇给甲方的银行转账凭证当债务会成立?而且没有追讨失效期?

回复时间: 2013-11-07 07:25
需要证据支持,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回复时间: 2013-11-07 09:50
需要证据支持,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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