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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期及其相关事宜

黑龙江-哈尔滨 11-07 10:03  悬赏 10  发布者:182450…… 给我留言  回答:(5)
2004年在开发商手中购买一套二手房,当时签订合同时有三项要求但没公正。
1不准司建建台
2 如果卖方施工造成挡光,要求我不准反对
3如违反合同要求购买者原价返还
4合同长期有效
现在卖方以我违反合同为由,将我起诉,要求我按当时购买时的价格返还,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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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7 10:04
这是不合法的
追问:

是开发是不合法么,谢谢

回复时间: 2013-11-07 10:11
是否已向开发商全额支付购房款并办理下来产权?如果是,与开发商没有任何关系。
追问:

房款当时就已经全额付了,产权是私产,是我的名,麻烦您谢谢

回答:

买卖合同有效,其中部分条款无效。

追问:

那都哪些条款无效呢,麻烦了

回答:

《合同法》第53条对确认免责条款无效作出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你的情况符合第二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认定免责条款无效。因为它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而且也侵害和损害了你方合法权益,所以必须坚决禁止。


追问:

我现在有个事实是我买房时确实自己建了个阳台,但是已经9年了

回答:

本合同在你交付房款,他交付房屋时就完成双方权利义务。

追问:

非常感谢,那我这个凉台需不需要拆你

回复时间: 2013-11-07 10:19
您好,根据《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3-11-07 10:22
你可以提出合理的抗辩理由,建议委托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3-11-07 10:42
这是无效的合同。
追问:

我搭建的凉台用拆除吗,现在对方就以我搭建凉台为由起诉的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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