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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未到期房屋押金问题

北京-朝阳区 11-07 21:03  悬赏 0  发布者:llsgam…… 给我留言  回答:(7)
家里租赁房屋,方式付3押1,合同只写明租期1年,方式押1付3,水电等各项费用有租房方承担。现在租方期满3个月,对方提出搬走,说按照法律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不用扣除押金,想知道这个押金按照规定是否应该退还,或者应该按照什么养的比例退还。

注:房屋出租合同上没有明确关于押金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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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07 21:06
您好!双方协商解决吧!
追问:

人家明确指明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者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不打算跟你协商

回复时间: 2013-11-07 21:58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1-07 23:31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1-08 07:08
属于对方违约,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11-08 09:17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一切按合同办理。
回复时间: 2013-11-08 09:56
不能协商的话就去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1-08 10:33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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