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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工伤

 02-07 12:55  悬赏 35  发布者:zhouwe……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江苏 回答:(3)
我是1988年12月14日出生
08年2月18号在厂里上班被厂车撞后进医院 右小腿截肢 08年9月装好假肢到家后自己上报工伤 经鉴定为5级伤残 现在厂里老板涉嫌偷税 已被关押 不知道是否能出来 因为厂里以前态度一直不错 不好跟厂里撕破脸 现在临时主事的领导要求等老板出来后由老板解决 他们做不了主  我该怎么办
请帮我算下一次性了结工伤赔偿级假肢赔偿金额 我是江苏淮安的 请按当地假肢标准算下 越详细越好 请用心解答   我是1988年12月14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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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2月07日 13时16分
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2-06 18:18
2005年江苏省政府第29号令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等级  年龄
 20周岁
以下
 20—30
周岁
 30—40
周岁
 40—50
周岁
 50—55
周岁
 55—60
周岁
 
五级
 36
 30
 24
 18
 12
 6
  
 
六级
 30
 25
 20
 15
 10
 5
  
 
七级
 24
 20
 16
 12
 8
 4
  
 
八级
 18
 15
 12
 9
 6
 3
  
 
九级
 12
 10
 8
 6
 4
 2
  
 
十级
 6
 5
 4
 3
 2
 1
  
 
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三)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用人单位破产、撤销、解散进行资产变现、土地处置和净资产分配时,应当优先安排解决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有关工伤保险费用及工伤待遇支付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至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次性划拨给经办机构,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二)五级、六级工伤职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标准的120%发给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三)七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标准的110%发给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工伤职工不转入承继单位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从原用人单位有效资产变现收入中安排工伤职工的有关费用。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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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2-07 13:36
一次性解决不合适,5级工伤,可以离开工作岗位,每月应当支付伤残津贴是本人工资的75%;伤残补助金是16个月的本人工资。
评论者:zhouweiweiaa 给我留言
时间:2009-02-07 21:16
要一次性解决是因为厂里现在连工资都发不出了 厂已经快撑不下去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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