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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的产权问题

江西-吉安 11-10 23:26  悬赏 0  发布者:龙隐1980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女方,我父母出资三分之二,我们夫妻出资三分之一。买了一个店铺。然后过户的时候,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我们夫妻双方一起去的,出示了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同时在房管局的要求下和卖方的夫妻四个人一起照了相。同时我们夫妻签了字,盖了手印。

请问,现在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老公有份吗?是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不是,加我老公的名字要交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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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1-11 10:15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加名字要收费的。
回复时间: 2013-11-10 23:27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感谢你的回答。可是网上不是说新婚姻法规定,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了,写了自己子女的名字,就属于一方财产吗?

是不是只要是夫妻共同去办的房产证,夫妻签了字,我老公就有一半?

回复时间: 2013-11-11 11:2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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