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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赔偿

河南-周口 11-13 19:44  悬赏 10  发布者:yao627 给我留言  回答:(6)
2013年10月9号晚上11点左右,在S326公路太康朱口镇附近,我舅开着一辆货车自西向东靠右行驶,一辆小轿车从右侧未打开超车灯也未给予任何警示超车,在超过我舅货车时又急速左转,我舅为了躲避碰撞,向左靠了一点,由于货车满载货物,惯性较大,还是与小轿车蹭了一下撞在路边饭店上,我舅妈右腿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小轿车司机弃车离开现场,我舅报警,经过一个多小时,救出我舅妈,准备送往医院时那位司机才回来。后来太康交通管理局下达的《交通事故责任书》写到小轿车司机付主要责任,我舅付次要责任。事故发生一个多月了,我舅妈一直在郑州武警医院治疗,小轿车司机一直未出面,也未给予赔偿和支付医疗费。小轿车司机申请复核,现在正在复核阶段。现在医疗费已经花了将近二十万,还需好多钱。请教大家一下,像现在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小轿车司机是太康人,发生事故也在太康,可不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上诉,要求小轿车司机暂付一部分医疗费,上诉需要多长时间能拿到这笔钱?那复核对上诉有没有影响?上诉可不可以到太康上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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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3 19:48
上诉本身就是向上级法院上诉的
  • [河南-周口]
  • 李光辉律师 VIP
  • 电话:13403880004、13693940189
  • 23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11-16 09:44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有些复杂,你表述的不是太详细,我是状况的律师,建议你带上材料直接来所进行咨询详谈,这样会给你更好的法律服务.
回复时间: 2013-11-13 19:45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你好,张律师,现在正在治疗阶段,具体需要多长时间,花费还需多少,我们现在不清楚。我们是现在起诉要求赔偿多少,现在找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能先提起赔付吗?我们现在上诉对交通复核有没有影响,可不可以要求肇事方暂赔付一部分?

回复时间: 2013-11-13 19:49
可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3-11-13 20:58
可以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并申请先予执行并保留其他诉讼请求权利。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13-11-14 11:40
建议在治疗终结后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并提起伤残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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