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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广东-深圳 11-17 09:52  悬赏 25  发布者:xiatia…… 给我留言  回答:(10)
我和前女友在一起7年多,后因长期不在一起,感情变淡(无第三者),在2011年2月由我提出分手。女方包括家长要求我赔偿50万,并可以一直住在我的房子里直到女方结婚。
女方告诉我这是她爸妈的意愿,她不会要这个钱的,我就答应了。双方签有书面协议。
另外,女方家长有威胁我,如果不签就去我单位闹,让我丢掉工作。

之后我在2012年6月支付她15万,其他未支付。我长期在海外工作,房子至今被女方独占。事情发生在深圳。

我的问题:
如果走法律途径,这个会被定性成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有效期?我已经支付的15万能否追回来?房子怎么要回来?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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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6 10:32
这是民事纠纷
回复时间: 2013-11-16 10:38
不能追回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他们涉嫌犯罪 或者该协议有无效情形
回复时间: 2013-11-16 10:39
已支付的很难追回
我的补充: 2013-11-17 09:59
房子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要回。
回复时间: 2013-11-16 10:48
可以起诉追回来
回复时间: 2013-11-17 10:05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可以起诉撤销,追回已支付的款项,但要收集好证据。
2、房产属你所有,你可以要求其腾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1-17 10:42
这种关系是不需要赔偿的,结婚自由。要看协议的内容是什么,从你的描述来看,这个关系构成赠与,已经给的钱,是否拿得回来看协议的内容,以及其他一些情形。房子如果登记的是你的名字,他们没有任何理由要你的房子。建议民事诉讼。
回复时间: 2013-11-17 10:59
民事纠纷,房子和钱可以要回来。
回复时间: 2013-11-17 18:33
您好!是属于民事纠纷
回复时间: 2013-11-17 20:41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腾房。
回复时间: 2013-11-18 09:43
民事纠纷,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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