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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遗嘱问题??谢谢

山东-济南 11-16 21:14  悬赏 0  发布者:plgg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母亲癌症去世前口述要我代笔写了遗嘱,母亲后来查看后在其上面签字,母亲口述我写遗嘱的时候当时在场的还有爸爸、舅舅和姥姥。母亲去世后,舅舅姥姥要争母亲留给我的房产及其他遗产,请问如何处理!!(之前舅舅一直试探想要我把遗嘱拿出来给他我说我丢失了,后来舅舅姥姥就开始给我爸爸说要争我妈妈留下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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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1-16 21:18
1、遗嘱的形式不合法,所以无效;2、你姥姥、你父亲和你是继承人,平均继承
追问:

遗嘱怎样是合法的??

回答:

1、你母亲的遗嘱是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
2、《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你母亲在立代书遗嘱时,在现场做见证的要么是继承人要么就是跟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所以无效

追问:

嗯,非常感谢

回复时间: 2013-11-16 21:22
答:无效。是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并签字。你姥姥不能作为见证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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