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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

重庆 12-02 12:49  悬赏 0  发布者:liushu…… 给我留言  回答:(2)
几年前刘因企业发展困难,经主管部门领导介绍向唐借款3万元。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刘只还清部分借款并支付部分利息,超出还款期限后刘分两次分别支付唐1000元和3万元,唐以未还清本金利息总数为由逼迫刘签订新的借条,且新借条注明是借现金,未注明是差的本金或者利息。此后数年唐经常向刘催款,在刘年老多病,家庭遭受多次重大打击,精神状态极度虚弱的情况下被唐数次以胁迫方式逐步计算复利得到数额越来越大的新借条,且均注明是借到现金。

今年唐把刘诉至法庭,追诉最后一次借条上注明的现金10余万元。法庭因借条为刘亲自手写,未采纳刘陈述的其它理由而一审判决唐胜诉。

刘不服上诉,二审庭审刘陈述:借款金额有零不是整数不合常理;借条有瑕疵,小写金额为11.28,后面没写万字,因年事已高记不清当时是故意所写还是误写,有被胁迫故意而为之的可能;唐所陈述的当年借款细节也有很多不符合常理,在热闹的大街上现金交付,且刘未细数;唐诉两人关系一般,并不知刘借钱目的,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几年间自己已经不在从事任何经营活动,不需要那么大数额借款;唐否认的在此借条前和刘未有任何借贷关系,刘申请法庭鉴定刘手中的1000元还款收条为唐所写,并请当年介绍借款的某公务员到庭陈述当年曾经介绍借款;清楚记得当年还款3万元时唐存进某银行的细节,唐无法否认此借条前两人之间的借贷关系,申请法庭提取当年刘还款3万元时的银行记录;

现在二审已判维持原判,想请教案子还有挽回余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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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02 19:13
可以申请再审,但是经过两审,无疑增加了难度。我曾经办理过一起借条10万的借款条,原告起诉后,我要求驳回被采纳了的。只经过了一审。原告败诉了。
回复时间: 2013-12-02 22:09
开有无充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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