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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生性行为不算强奸吗?

上海 12-09 14:27  悬赏 0  发布者:果果guo 给我留言  回答:(8)
男方和女方一同去宾馆要求发生性行为,女方不同意,后产生争执,报警,强奸!
由于两人认识,没发生性行为也形成不了强奸,后两人协商撤案
事后男方一直拖延赔偿费,现联系不到男方,还有什么办法能拿到这笔补偿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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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09 15:16
当初有证据证明是强奸未遂吗?
追问:

因为是宾馆,有叫强奸,后男方逃离现场,后女方报警

回答:

当时你没有拿到补偿就不该撤诉,应该是拿了钱,给他谅解书,让他受点惩罚

回复时间: 2013-12-09 14:29
双方有签订赔偿协议?
追问:

没有,有段协商时的录音,在警局录的,不过就男方和女方两人,是女方录得,声音蛮小的

回复时间: 2013-12-09 14:38
您好: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3-12-09 14:40
起诉维权
追问:

怎么维权呢?

回复时间: 2013-12-09 14:43
有么有协议呢?
追问:

有一段声音很小的录音

回复时间: 2013-12-09 14:46
你好,如果没有发生性行为不属于强奸。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签定补偿协议,你很难主张赔偿费用的。
回复时间: 2013-12-09 15:05
你说的过于简单,如果男方只是提出,并没有仍何强制性的行为,或者随有过动作,但在你明确反对之后并未继续,那么,男方确实不构成强奸。同样,男方如没有对你做过承诺,你也确实不能拿到赔偿。但如果男方确实存在违反你的意愿的行为,可能会涉及到强奸中止,但你们双方认识且一同去的宾馆,所以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也可能不予刑事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09 20:58
没有发生关系很难认定强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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