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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

河北-廊坊 12-14 13:08  悬赏 25  发布者:小白兔的小红……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销售人员,与某单位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数量为192个立方米。实则下单生产为132个立方米,有下单生产的证据。请问,如果提交到法院,法院是按照销售合同来计算还是按照下单生产数量来计算?
问题补充:
因为业务提成一直拖欠未发我提出辞职,8月30号辞职后不用打卡就没有基本工资,但是因为业务提成没结清,也在做老板安排的收款、跟单之类的事情。现在老板说,以前我签订的合同,货款在30号前收的可以给我算提成,30号后收的就不能给我结算?请问,这样在法庭上,法官会采用哪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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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4 13:13
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
追问:

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一般法院是按照销售合同数量计算还是生产下单数量计算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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