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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我提交书面辞职后的期间内提前让我走人。扣我底薪怎么办?

 12-15 13:50  悬赏 0  发布者:吴思怡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于2013年10月十五日提出辞职 11月30日后就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结果11月20日老板娘就让我走人 说工资12月15日发 当时我算了算工资底薪1500加20天的提成  合计2018 现在12月15日 老板娘说所发工资只有1518  底薪只有一千!扣了我500 底薪  我想知道这个钱我能要回来么?  还有我看劳动法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付二倍的工资。 我就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已经辞职了 我还能要回那些少给我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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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15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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