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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有这个必要吗?

北京-东城区 12-16 10:47  悬赏 0  发布者:灵感再现 给我留言  回答:(15)
最近做生意需要资金20万,跟一个朋友借,他是作典当行的,他说借可以,但是需要拿我的房本去公证处做抵押公证,他不要利息,就是需要拿房子作抵押,想问,这里有什么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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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12-16 11:31
风险比较大
回复时间: 2013-12-16 10:57
如果你还不上款,就可以用你的房屋变卖偿还
回复时间: 2013-12-16 10:58
不还款时债权人会拍卖房产以清偿债务
回复时间: 2013-12-16 10:58
肯定是有风险的,建议你谨慎。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01
如果您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对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法院拍卖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七十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10
这个合理也有必要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26
你好,风险肯定是有的,有可能你无法还清的时候,那么你的房子就没了,建议谨慎。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41
不要利息可能吗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44
有的。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47
到期无法偿还借款,对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拍卖房产
回复时间: 2013-12-16 11:53
你好,你借钱对方可以要求用房子做抵押,你如还不上,可以用你的房子来抵债。
回复时间: 2013-12-16 15:33
抵押权是以登记生效的,应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者没有优先受偿权。
回复时间: 2013-12-16 15:39
你好,借款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如果无法按时还款,可能会被拍卖房屋偿还借款。
回复时间: 2013-12-16 22:20
你不能及时还款的话,对方有权要求法院拍卖你的房子。
回复时间: 2013-12-18 12:30
有风险,建议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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