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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后所获得的补偿,两姐妹怎样划分合理?

四川-巴中 12-19 09:04  悬赏 0  发布者:雷晓阳 给我留言  回答:(8)
老家房子面临拆迁,我家只有两姐妹,姐姐在拆迁前新修了5间新房,政府规定每个人30平方,请问拆迁后的房屋补偿,对于两姐妹怎样划分合理?
问题补充:
妹妹尚未出嫁,并且户口也未迁出,那么妹妹是否有权分得房屋拆迁后所赔偿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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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19 09:43
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你们自行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19 11:26
您好!
当地拆迁部门应当有拆迁补偿政策。
妹妹作为被拆迁安置人应当享有拆迁补偿份额。也就是政府规定的每个人30平方应当属于妹妹的。
至于姐姐新修的房产拆迁赔偿应当归她所有。
如果还有老房屋,名字应当在您父母名下,姐妹俩平均继承。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3-12-19 09:20
你好,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你们自行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3-12-19 09:22
各地的政策不同,需要视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
回复时间: 2013-12-19 09:53
你好,需要根据当地政策
追问:

你好,妹妹尚未出嫁,并且户口也未迁出,那么妹妹是否有权分得房屋拆迁后所赔偿的房产?

回答:

你可以详询当地拆迁主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3-12-19 10:01
老家房子若是你们姐妹俩共同所有,那么该房屋补偿款属于你们姐妹俩共同所有,与每人30平方的房屋安置面积无关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追问:

老房子是父母名下的,姐姐只新修了5间新房,妹妹尚未出嫁,户口也未迁出,那么妹妹是否有权分得拆迁后所获得的房产?

回答:

妹妹可以享有30平方的房屋安置权利,对姐姐新修的5间新房,妹妹无权分割,老房子妹妹有权分割补偿款

回复时间: 2013-12-19 10:11
近政策办。
回复时间: 2013-12-19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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