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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社保局是怎么赔偿的

 12-22 15:03  悬赏 0  发布者:240215……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铜陵 回答:(4)
小刘去年在上班的途中发生车祸,单位向社保局申报,社保局确认是工伤,小刘目前医疗费用完全由车主(肇事者)付,小刘去单位咨询工伤赔偿,单位的解答是;伤残鉴定后由肇事者先赔偿,如果肇事者的赔偿达不到伤残级别的标准再由社保局按照伤残级别标准定的赔偿补充赔偿剩下的一部分。 小刘疑惑不解;小刘在这次事故中是受害者车主是肇事者小刘是在上班的途中造成的工伤,所以单位也有责任,车主肇事者的赔偿是肯定的,单位(社保局)也是要赔偿的,社保局的赔偿真的是像单位的负责人的解答那样是补充肇事者赔偿的不足的剩下的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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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12月22日 15时17分
1是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 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张老师细心的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2 15:09
按照工伤等级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12-22 15:13
有效项目工伤基金支付,有效项目单位支付。
回复时间: 2013-12-22 15:55
按照工伤等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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