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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石浦镇司法调解的规定合理吗?请求法律援助解答?

河北-廊坊 12-23 21:35  悬赏 20  发布者:丁康明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大脚趾骨折打石膏疗养45天后拆包,老板要求结算赔偿费用,要我按照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人民调解所给予的工伤误工保障金(即每天109.2元)核算出赔偿费用,自住院那天开始计算赔付90天的工钱(即康复期),总赔偿金额即(共计9828元),请问律师这样的赔偿合情合理吗?依据国家规定工伤法怎样核算补偿费用?我于2013年10月24日经石浦镇人力资源市场一家合法中介机构介绍到私人渔船务工,签订用工合同月薪一万一千元整,10月26日出海工资开始算起,工作到11月7日早上由于同事工作失误砸伤我的大脚趾,10月9日回港去石浦镇台胞医院确诊大脚趾指甲盖处骨折,当天用石膏包扎术治疗后,没有住院就回出租屋修养,医生说要45天后解除石膏,我于今天12月23日去医院解除石膏,然后去老板家汇报伤情,他就说结算费用要去石浦镇人民民事调解所结算,然后去调解所后得知上述结论,于是我对调解所核算出的赔偿费用不满意,请相关律师给与合情合理公平的赔偿答复?恩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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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4 06:07
这是不合理的规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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