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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集体路不慎打石伤及别人眼睛,应负什么责任?

贵州-黔南 12-29 21:03  悬赏 0  发布者:zsf197…… 给我留言  回答:(3)
事件经过:2013年 x月x日,因实施“一事一议”通组道路硬化工程,有的地方需要砌保坎,王叔和小任同为施工人员,有分工、有协作。在施工中,有个地方需要填石,王叔叫小任抱石头来,石头抱到处后,王叔说:“有点大”,小任说:“大就拿锤打”,在打石过程中,小任一直睁眼在看,不慎被飞石伤及眼睛。小任医眼睛花去10万元。
在此事件中,王叔和小任各应负什么责任?
问题补充:
修建的是通组路,而组上没有钱,怎么办?责任怎么认定?集体、王叔和小任各占百分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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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12-29 21:37
这是要按照工伤承担的
追问:


修建的是通组路,而组上没有钱,怎么办?

回复时间: 2013-12-30 14:32
由责任方和雇佣方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责任怎么认定?集体、王叔和小任各占百分之几?

回答: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12-31 22:36
属于雇佣关系,为避免村里矛盾,可以由法院确定责任,比如由全组成员分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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