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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补偿多少?拜托

陕西 01-11 13:57  悬赏 0  发布者:吾为鹰痴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一所学校干炊事工作38年,没有继续填合同,现今我已64岁,已被校方辞退。校方在我工作期间未给我买养老保险,我无养老保障,想经济补偿,应补偿多少?我该怎麽办?谢谢,拜托了!急急急  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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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1 1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01-11 14:4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复时间: 2014-01-11 16:25
申请劳动 仲裁
回复时间: 2014-01-12 12:32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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