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龙宇涛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结婚彩礼法律咨询

江西-九江 01-17 13:54  悬赏 0  发布者:liting…… 给我留言  回答:(8)
女方与男方是2013年的春节上认识的,经亲戚介绍两人交往了(没在一起只是电话联系),于2013年5月1日订婚了,男方给了女方两万多元的金子及订婚礼金,女方家长选定了2014年正月初六结婚,于是男方又给了6.8万的彩礼钱,同时男方为结婚装修房子,买家具差不多花了四万,现如今女方以各种理由不肯去打结婚证,估计是想毁婚。 
现在男方不知道怎么办好,想请问论坛里的律师朋友或懂法律的朋友,如果女方毁婚,男方可不可以去告女方,要怎么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17 13:57
协商处理,协商不了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1-17 14:59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回复时间: 2014-01-17 13:55
《婚姻法》明确规定不得借婚姻索取财物,在婚姻不成就的情况下,男方提出返还彩礼是正当的,基于公平原则,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送彩礼是一种无偿赠与行为,但是它与一般的赠与不同。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无偿性一般赠与最明显的特征。现实中有附条件与附义务的赠与之分,当条件未成就或者义务未被履行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彩礼的赠与显然与附条件或者附义务的赠与有本质的区别。如果把结婚当成一种条件或义务,就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原则。因此,应当把彩礼赠送视为一种有目的的赠与,不同于一般赠与。
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4-01-17 13:59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4-01-17 14:34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可以起诉女方,要求退换彩礼
回复时间: 2014-01-17 14:35
你好:你可以要回彩礼钱。
回复时间: 2014-01-17 21:39
如果未与你结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4-01-23 15:45
悔婚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徐汇区
福建厦门
广东东莞
湖南长沙
山西太原
江苏无锡
四川成都
上海黄浦区
山东淄博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5238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187
福建 厦门
人气:124308
陕西 西安
人气:583614
广西 柳州
人气:711115
北京 西城区
人气:123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4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