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保忠  陈建新  吴亮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结婚前父母赠与个人的房子,离婚的时候如何分割?

 01-18 09:49  悬赏 0  发布者:tomoya……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衡阳 回答:(1)
我于2003年受父母赠与一套住房。产权证在我名下。是我个人的。2007年认识现在的丈夫。2008年结婚。当时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和约定。2014年如我们夫妻离婚。请问这套2003年过户到我名下的商品房。我丈夫有权利分割吗?请问我们离婚后,我能否自由处置这套婚房?和买家办理过户的时候,需要我前夫同意吗?需要我前夫签字吗?假如已经离婚的话。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1月18日 10时15分
该房产是你个人财产。你可以自由处分。同时该房产并没有丈夫的名字,转让并不要你丈夫签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万分感激,因为我们本地的房屋中介告诉我 一定要我丈夫签字,才能出售。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贵州六盘水
广东深圳
辽宁沈阳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广东潮州
辽宁沈阳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32211
湖北 襄阳
人气:491372
河北 保定
人气:174699
浙江 嘉兴
人气:8738
浙江 杭州
人气:101924
贵州 六盘水
人气:1156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