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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

天津 01-20 09:15  悬赏 0  发布者:linfen…… 给我留言  回答:(4)
本人有腰间盘突出的病,已做两次手术,上班后,已向领导说明,但领导还安排不适合我的工作,造成我二次受伤,而且病情加重,现在无法在工作。问一下领导是否有责任,现在在家也无法干一些活,对我的薪酬是否应该全额。本人和单位签的是固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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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1-20 10:17
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1-20 10:40
需要对伤害进行认定,如果能认定上工伤的话,用人单位是有义务进行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01-20 11:31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4-01-20 14:16
进行工伤认定,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经设区的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延长十二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可以主张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果构成一至四级的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五级至十级,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合同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五至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单位不能安排工作的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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