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宇  申维丰  李仁红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继承房屋的时间问题

黑龙江-哈尔滨 02-01 15:33  悬赏 10  发布者:欢乐430 给我留言  回答:(4)
爸爸有三个孩子,二姐先去世的,之后爸爸去世了,房屋的所有权是爸爸的,爸爸去世之后,妈妈去公证处把她继承的那部分给了我,现在妈妈也去世了,我一直住在这个房屋里。 
问题:1.如果超过20年了,过了诉讼时效,要求继承房屋,还有效吗?
2.超过20年了,过了诉讼时效,应该进行什么程序进行房屋继承啊,把公证书拿出来,是不是还可以按公证书上面的继承妈妈的那部分房产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01 15:38
可以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14-02-01 16:14
可以继承的。
回复时间: 2014-02-01 16:40
对你母亲的份额,你可以根据公证遗嘱继承,其他份额,需要依法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2-01 17:15
你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北京西城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0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3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9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28
湖北 武汉
人气:7344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2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