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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附件

重庆 02-13 20:41  悬赏 0  发布者:627733…… 给我留言  回答:(6)
附件内容:鉴于乙方担任财务出纳工作需要甲方承担招聘费用及专业技术培训费用 鉴于财务出纳工作的保密性和重要性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离职 乙方如果违反此规定 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同时向甲方支付招聘费用及技术培训费 这个规定是否合法 以为合同不签公司就会开除我 所以被迫签的合同 其中这个工作我本来就会不存在技术培训 也重来没有培训过什么 所以这个附件是否违法呢?现在是被迫已经签了如果依法提前30天交辞职书面申请需不需要付违约金这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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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13 20:42
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追问:

那所说的什么要付相应的招聘费用是不是要付钱呢 是提前30天交辞职书的话 他不允许离职证明办呢

回答:

无需支付招聘费用

回复时间: 2014-02-13 20:46
关于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问题是无效的,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回复时间: 2014-02-13 20:55
部分违法。
回复时间: 2014-02-13 21:49
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回复时间: 2014-02-13 22:36
像借条一样的没借款要写,就很不利。
回复时间: 2014-02-14 10:27
你好,该合同是部分无效的,详情请致电夏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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