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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合同我需要补充什么 谢谢

上海-闵行区 02-20 13:28  悬赏 0  发布者:156639…… 给我留言  回答:(5)
协 议 书

  甲方:上海晶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基于对甲方的经营理念、营销模式、管理能力、产品质量等多方面考核及市场明确定位后,向甲方提出销售申请,就乙方经销甲方之“雅姿 ”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形式
1、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成为       省          市       (县)         区         街         号的经销商,在上述区域内经销“雅姿 ”系列产品。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独立以开办专卖店(直营店)的形式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设施,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3、乙方为独立的经济实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经营上可接受甲方的培训、技术指导,享受甲方的专业服务。
4、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另一方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在各自经营中,房租、人员工资、广告、办公等产生的经营费用各自承担。
5、“雅姿 ”系列产品指甲方统一组织统一生产或甲方拥有权经销的系列产品。
6、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转移第三方,但经对方同意除外。
  
二、经销条件
1、乙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或依法设立的企业等经济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和民事权利能力,拥有相应的资金、场所、人员等经营条件。
2、签约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投资款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交纳投资款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提供投资金额                元的开店配送物品。(详见合同附件; 雅姿开店配送清单)。
3、乙方认同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愿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经销甲方“雅姿 ”系列产品。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和服务,并交纳年度管理费       元。
 
三、进货及返利
    1、本协议期内乙方累计进货额达到          元。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签约时所交纳的投资款。如未达到以上进货额,甲方将不予退还乙方的投资款。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享受全国统一经销价进货的权利。
    3、装修支持:乙方向甲方进货,每累计进货达到叁万元,补贴           元,直至           元补贴完为止。
4、房租补贴:乙方向甲方进货,每季度累计进货达到贰万元补贴
           元,直至           元补贴完为止。
    5、年度奖励:乙方向甲方年累计进货达到3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返利3万元。乙方向甲方年累计进货达到5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返利6万元。
    6、以上所有返利均按实际进货额计算,实际进货额是指已销售无退换货的进货额和免费提供的货品除外。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货品进行建议和指导。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货品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2、甲方免费提供“雅姿 ”开业礼品及全套赠品,并可提供乙方开店所需要的相关文件及书面资料。
    3、甲方负责研发系列新产品,并根据乙方申请及时向乙方提供,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4、甲方负责在全国范围内对“雅姿 ”系列产品进行宣传或推广。
    5、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开办“雅姿 ”系列产品经销店的相应权利,并独立享有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全部利润,并自行承担包括开店费用以及房租、装修费、人员工资、水电费等全部经营费用。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系列产品价格体系,乙方不得向本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外销售商提供产品。若乙方违反甲方价格体系限价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制止其不正当行为并责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甲方可以终止乙方的经销权利。如乙方其它行为对甲方在该区域内的业务发展造成重大的影响(比如客户投诉过多等),经劝改无效,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利。
    7、乙方应在开业之日起七日内,将店面照片五张、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实际经营地址、电话等以快递或邮件的方式给甲方,以便甲方更好地实行区域规划与保护。
    8、乙方承诺除为履行本协议之必须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的:经营模式、产品信息、服务流程、工艺技术及本协议所述条款,不得用于向第三方宣传,不得许可他人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商业活动。

五、售后服务:
1、除甲方免费提供的货品外,乙方向甲方购买的产品,不论品种及数量均享受统一本协议约定的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不予退货。
2、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及时验收三日内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通知甲方,甲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如超过三日乙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所收到的货物质量和数量全部合格。乙方所调换的产品必须保持完整的产品包装、没有开封、无损害,且只能调换同系列产品。
3、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向甲方提出调换货要求,需提前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所换货物均应不能影响甲方二次销售,往返货物运费和由此造成的货物损坏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乙方对销售的产品所做的售后服务承诺须按甲方统一标准执行。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或其它物品均由甲方代办托运,运输费乙方承担。
6、后期订货,货款到后甲方根据乙方订单发货,乙方可选用传真或邮件两种方式订货,甲方保证在收到乙方货款和定单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货品发出。

六、协议的违约、终止及解除
1、乙方开业后将店面照片五张,店面的详细地址及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报甲方备案,以免造成销售商或经销商之间不必要的纠纷,否则视乙方为根本违约。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向非甲方销售商或本协议约定区域外的客户供货,如有跨区施工业务,须报甲方并且经取得同意后方可实行,否则视为根本违约,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销售权。
3、乙方如果连续五个月没有补进货物,且无任何文字说明,则视为违约,视为乙方单方面自行解除协议。
4、乙方仿冒、滥用甲方商标、标识等,或向他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商业信息,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
5、乙方自行销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而影响甲方声誉或具有损害甲方负面言行的行为的,甲方可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
6、甲方授权乙方在该区域内的销售权,同时享受营销各种优惠政策及促销产品待遇,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7、甲方可随时将产品变化更新情况予以公布,乙方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业务技术培训,操作实践等交流活动,甲方不得拒绝乙方参加,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8、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合同规定或无法定事由单方面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包含乙方实际进货额)的30%向对方赔偿违约金。
9、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达成一致书面补充协议,则本协议可依该补充协议提前终止。
10、本协议终止解除时或协议期满且未续约,乙方不得继续经营“雅姿 ”系列产品。否则,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法律责任。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期限为壹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的理由、附加条件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协议期满前30天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均确认,签署本协议前已就相关问题和协议全部条款进行了详尽的了解和协商,并已阅读及明确本协议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双方确认,任何一方的其它资料、说明性文件,都不构成本协议条款。
2、乙方在签约前以完全知道并完全认同甲方的企业文化、运营管理制度,企业的基本信息、产品的价格和供货条件、返利支持、经营指导、技术支持等。
3、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事项确定。
4、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定进行仲裁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上海晶宫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乙 方: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001号      地 址:                                       
明谷科技园5号楼401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021-31361531              电    话:                               
传    真:021-31361559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上海市闵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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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0 13:35
比较全面,暂无需补充的
回复时间: 2014-02-20 14:05
建议委托律师对合同审查。
回复时间: 2014-02-20 15:02
建议委托律师对合同审查
回复时间: 2014-02-20 16:48
内容比较冗长,建议联络到律师作专项审查。
回复时间: 2014-02-21 14:41
你这样发协议,是不会有律师看的。带协议到事务所,请律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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