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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买房合同纠纷

 02-26 23:31  悬赏 10  发布者:139222……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5)
本人户口上饶,长期在广州工作,买房在九江,首付与合同已签并付款,现因银行贷款批不下来,需一年半内付清尾款给开发商,按月付。请问之前的合同要作废重签吗?之前合同写着贷款金额的,现开发商说直接转帐到公帐,这样做可靠吗?房子是期房,要年底交房。能告诉我怎么操作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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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2月26日 23时33分
没问题。可以如此支付。建议开发商写个东西证明支付方式变更。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的,我再协商下,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2-26 23:46
可以签一份补充协议。
回复时间: 2014-02-27 00:07
可以这样支付
回复时间: 2014-02-27 07:33
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购房款。
回复时间: 2014-02-27 09:25
原合同继续有效,你现在是要变更付款方式,另签协议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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