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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公证流程有告知义务吗

上海-闸北区 03-03 21:29  悬赏 0  发布者:guyueh…… 给我留言  回答:(11)
到公证处做贷款合同公证,是否应双方在公证处签好合同后交公证员。公证员是否有义务将合同审核并把合同重点告知签订合同双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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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3 21:36
这是有告知义务的
  • [广西-玉林]
  • 李东军律师 VIP
  • 电话:13877530687 QQ361210282
  • 1001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3-03 21:54
合同公证要双方签字。公证员是没有义务将合同审核并把合同重点告知签订合同双方。
回复时间: 2014-03-03 21:32
流程可直接咨询各公证处
回复时间: 2014-03-03 21:32
公证员没有这样义务,建议你携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4-03-03 21:35
公证员没有说明义务。
回复时间: 2014-03-03 21:35
要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4-03-03 21:38
你好,公证员没有义务进行合同审核。
回复时间: 2014-03-03 21:39
应当要告知公证的法律后果
回复时间: 2014-03-03 21:40
不需要的。
回复时间: 2014-03-03 21:51
公证员没有这样的义务。
权利义务方面还是应当请律师审核为好,定好合同内容,然后约好双方到公证处签合同。
若还有疑问,请来电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4-03-04 09:24
公证员没有这样义务,建议你携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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