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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期限

江苏-南通 03-05 08:13  悬赏 0  发布者:jsntlu…… 给我留言  回答:(2)
劳动仲裁申请期限为一年,这一年期限包括仲裁审理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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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5 08:44
这一年期限包括仲裁审理期
追问:

审理期是45天么?

回复时间: 2014-03-05 08: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以上规定“这一年期限”是当事人的申请得到保护的期限,超过了这一年的期限,当事人的申请就不能得到受理。受理以后的仲裁审理期当然不包括在这一年的时效内。
追问:

现在的问题是我的劳动合同是和(设备)公司签订的,而这家(设备)公司和(机器)存在借用关系[设备公司是由于某种原因改制成立机器公司]现在又因为股东之间有矛盾导致(机器
)无法经营下去。(机器)和我签订了协议约定清算后支付补偿金。我是仲裁设备公司还是机器公司?

回答:

将两家一起告。

追问:

将两家列为被申请人?机器公司清算组为第三人?(设备公司现在算是个空壳公司它只有厂房和一些设备并未清算)

回答:

既然机器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了,你的劳动仲裁可能无多大实际意义了。如果清算组能够依法给予补偿,这事应就此了结。

追问:

清算有时间限定么?谢谢!

回答: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为破产清算程序涉及公告通知债权人等期限,据了解大型国有企业可能要3年左右,私营企可能要1到2年清算完毕。

追问:

对于四十,五十岁的人来说原先是长期合同的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相应的赔偿么?

回答:

相应的赔偿就是工作满一年有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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