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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到我家闹事,我们都受伤了,对方轻伤,我是轻微伤,我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谢谢!

安徽-合肥 03-09 17:00  悬赏 20  发布者:shutao…… 给我留言  回答:(2)
为了一些琐事,正月初一晚上七点半左右,甲方到乙方家里闹事,并且先动手打人,乙方出于正当防卫和甲方打了起来,事后双方都受了伤,乙方报了警,当地派出所人员赶到,乙方才去医院治疗。在乙方去医院接受治疗的时候,甲方叫来亲戚继续在乙方家闹事,将乙方家的桌子的东西全部砸碎,椅子打坏等,同时甲方的小姨夫当着派出所公安人员的面,将乙方家的大门卸走(价值三千五百元合金钢大门),不知搬至何处,派出所公安人员是否失职?为什么不上去制止?造成乙方家大门夜里一直敞开,每天晚上安排人员看守家里财产,对乙方家人安全及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到了正月初三甲方小姨夫在派出所所长的陪同下,才将大门归还乙方,事后甲方小姨夫人员未受到任何处罚。同时乙方在医院接受治疗过程中花费了2500元鉴定轻微伤,甲方治疗花去4000元鉴定轻伤,经过派出所调解,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治疗费用,这是否合理?咨询了当地的律师,律师说如果乙方不赔偿甲方治疗费用,案件会上报到邢政大队,乙方首先会受到处罚和拘留,再由公安机关判定甲方是否构成寻衅滋事,如果构成不了寻衅滋事,乙方还会受到刑事责任,会被判刑,我现在很无助,不知怎么办?请求律师帮忙,我可以维护自身的哪些合法权益,谢谢!(备注:甲方头部缝了六针,是由于甲方把乙方的手指头咬伤,乙方为了挣脱才将甲方推开,甲方自己撞到墙角上造成的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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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09 18:17
乙方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尽量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03-10 10:13
如果不能证明是正当防卫,则需要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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