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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费者权益与经营者义务之间的关系

重庆 03-14 15:24  悬赏 0  发布者:cql585 给我留言  回答:(3)
郭某与10岁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归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遭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 
请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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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3-14 15:30
你好,手提包是属于随身携带的物品,且消费者也叮嘱儿子负责看管,除非餐馆的工作人员明明看到了盗窃者而不声张,否则,责任应当还是在消费者一方。另外消费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回复时间: 2014-03-14 15:41
你想找餐馆老板赔偿得到支持的可能性小。
回复时间: 2014-03-14 20:06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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