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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房管所租赁房屋租赁权的继承问题

 04-01 20:58  悬赏 20  发布者:silent……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29)
你好,

我家在北京,我姥姥已经快90了,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就一直租赁着房管所的一间平房。户口本上,我姥姥是户主,我父亲、母亲(姥姥的亲生女儿)、我(我母亲的亲生儿子)、我姥姥年轻时候再婚时的第二任丈夫(已经去世),还有那个第二任丈夫和我姥姥结婚时带过来的儿子后来生的女儿(算是姥姥的孙女,和我属同辈人)也都在户口上。

房屋租赁合同上写着,如果户主去世,在其它家庭成员无异议时,和户主在同一户籍下的和户主共同生活两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现在的情况是:
我名下没房
我母亲名下有房,我父亲名下无房
姥姥的孙女,情况不详,很多年没联系

请问,如果我姥姥去世:
* 我母亲还有可能承租下这间房吗?
* 我父亲可不可以承租下这间平房呢?我父亲算不算名下无房呢?
* 我是否可以承租下这间平房呢?为此,是不是我从此就不能买房了呢?
其实我就是希望我父亲母亲或者是我能承租下这间房。现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希望专家们能提供一些想法和建议。万分感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02日 11时26分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回答如下:
  1、北京市公有房屋承租人变更的条件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公有住宅承租合同》的相关规定,北京市公有房屋承租人变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2)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且在承租房屋居住两年以上;(3)无其他住房;(4)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时,房管部门才会办理承租人更名。
  据此,您母亲名一有房产,您父亲作为房产共有人都有其他住房,因此,您父母无权承租该套房屋;您名下无住房,户籍又在承租的公房内,如果您在房屋内居住满两年以上,并且经过其他同户籍的家庭成员同意,就您的情况来看,同一户籍的家庭成员,您父母肯定会同意,唯一有阻碍的是姥姥的孙女,如果她无异议,您姥姥过世后,您有权承租该套房屋。
  2、承租房屋后是否影响购房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对租赁房屋不享有所有权,因此,即使承租了房屋并不影响您继续购房,但是有一点需要提醒您注意,您一旦购房,就不具备公房承租的条件,如果与他人有矛盾被举报,房管部门有权利收回承租的公房,但是在北京承租公房后又购买房屋的人很多,如果不是被人举报或者因纠纷起诉到法院,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是不会主动收回的。
  综上所述,建议您在经常在房屋内居住,让周围的邻居认为您一直居住在房屋内,与您姥姥的孙女协商好,如果她有异议,会影响您承租该套房屋。
  以上回复,如对您有帮助,敬请采纳;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或来电咨询,韩丽丽律师团队愿为您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追问:

谢谢韩律师的耐心解答,我想问一下:
1. 为了能够在我姥姥去世后承租下这个房子,是不是我绝对不能买房了?因为我毕竟也到了该成家的年龄。
2. 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我所有条件都满足,名下无房,与姥姥共同居住,如果姥姥的那个外孙就是不同意,我应该怎么办呢?以你的经验,在实际操作中,这样的案例该怎么处理呢?

回答:

  1、您不是绝对不能买房,而是您买房后就不符合承租公房的条件了,但是北京现在承租公房又购房的人非常多,如果没有人向公房管理部门举报或投诉,一般都没事的。
  2、如果您姥姥另外的外孙不同意,要看他是否满足承租公房的条件,他是否也在房屋中居住满两年以上,如果他并不在房屋中居住,他自己不符合承租房屋的条件,您姥姥过世后,您向房管部门申请变更即可,如果对方有异议,房管部门会对他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他不符合承租条件,房屋会由您来承租。
  如果您姥姥另外的外孙也符合公房承租的条件,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实践中如两人或多人对公房都有承租权,会协商由承租房屋的一方给放弃承租的一方一定的补偿,如果房屋以后被拆迁,对方也可以得到一定的拆迁利益。如果达不成一致,还可以起诉法院要求法院来确定承租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韩律师,解答很详细,很细心,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1 21:01
去房管所咨询了吗?如何答复你们的?详情可来电咨询。
追问:

房管所不给办更名手续,我母亲去问的,毕竟姥姥还在。

请问这种房管所租赁房屋的继承问题有法律可以参考吗?还是说都是房管所说了算,根本无章可循?

回答:

公房不涉及继承问题。符合变更承租人条件的话,可以向房管所申请变更承租人。

回复时间: 2014-04-01 21:02
同住者可以跟房管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4-01 21:03
咨询房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4-01 21:08
等户主去世再更名
回复时间: 2014-04-01 21:15
现在让您姥姥和你家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承租人更名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8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01 21:15
因承租人并无房屋所有权,承租人去世后,不涉及房产的继承问题,只涉及到承租人变更问题。
虽承租房没有产权,但产权人单位仍也会参照遗产继承处理,由继承人达成协议后再变更承租人。
回复时间: 2014-04-01 21:25
1、在户籍的和你姥姥“居住的人 ”可以继续承租此房屋;2、你父母谁承租都是他们夫妻的共同承租人;3、承租房屋和有无房产关系不是很大;4、你在此房屋居住或者父母同意你也可承租的;5、你承租了,也可以买房产的;5、因为你姥姥的孙女,情况不详,很多年没联系,说明他没有和姥姥居住,所以她没有承租权;只能有你和你父母承租啊。6、你姥姥在世,同意更改承租人也可以的,当然房管所要明白明白了(有钱鬼都推磨啊)。7、建议如果你们承租后应该马上房改卖断。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01 21:41
您好,具体咨询产权单位
回复时间: 2014-04-01 22:28
你好!
   根据“如果户主去世,在其它家庭成员无异议时,和户主在同一户籍下的和户主共同生活两年以上且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可以办理更名手续”,这一规定,你奶奶去世后,你可以承租该套房屋,如果你已经成年的话。
回复时间: 2014-04-01 22:37
同住者应该可以续签租赁合同
回复时间: 2014-04-01 23:08
如果你或你父亲与姥姥共同生活的,应是可以承租的。
回复时间: 2014-04-01 23:08
按你所述,户主仍在,谈不上变更,
回复时间: 2014-04-01 23:31
你好,咨询产权单位你们是否具备可以继续承租该房的条件,如果具备,可要求变更承租权人。
回复时间: 2014-04-02 06:26
你父亲不属于无房。
如能办还是在你姥姥生前办好。
回复时间: 2014-04-02 07:30
咨询房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4-02 07:33
要解决你的问题按你说的应具备几个条件,在一个户口本上,无房,居住两年以上,家庭成员,无争议,你母亲有房,也等于你父亲有房,他们不具备条件,你呢虽无房,但需要证明和你姥姥共同生活证明,对于你已经算外孙了政府是否认可为家庭成员也需要核实,最后你还有一个同等辈分的利益竞争对手,需要达成一致不能有冲突和争议否则也办不成变更登记,通过以上分析,相信你已经知道该做做做了。
回复时间: 2014-04-02 08:21
通常原承租人在世,不给办理更名;
如果去世后,与原承租人共同生活在承租房屋内的可以继续租住;
因为是公房,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涉及继承的问题;
法律通常考虑一直居住在房屋内的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的权利。你们只能维持现状。
回复时间: 2014-04-02 09:14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奶奶承租的应当属于早以前所说的公租房,对于公租房的概念已经渐渐的远去,但是现实生活当中还存在极少的此类情况,不久的将来该类公租房将被房改或者拆迁另建;
    2、你所说的该房屋的承租权现在是你奶奶,而租赁合同中有这样的规定:同户籍下并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的成年家属可以在原承租人去世后继续承租该房屋,这也是正常的,因为这房属于公家不属于个人,所以并没有继承权,而只是享有继续居住和租赁权;
    3、从你的描述来分析,你母亲有房不能继续承租,而你父亲虽然无房但是与你母亲是拥有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房产,你母亲名下),也无法再继续租赁该房,而只有你了,但是你应当成年以及在该房屋内居住满两年的期限才能拥有继续租赁该房的权力;
    4、本律师曾经处理过类似的公租房案件,在原租赁户主死亡以后的继续承租的人相对较为严格,因为将来或许涉及拆迁安置、补偿以及回迁等相应的权力和义务,因此,建议你既然咨询了,那么尽量满足由你租赁相应的条件,以免将来闹出其他家庭纠纷;
    5、而你租赁该房屋只是属于承租户,只享有居住权,并不享有该房的产权,所以应当并不影响你购房;
    6、现在的情况,建议你就住在该房屋内,以照顾你奶奶的名义也好,其他名义也罢,应当居住满两年以后才有权利,但是如果退一步说即使没有居住满两年的情况,你可以证明在奶奶走之前你一直居住于此,当然你尽量与邻里或者居委搞好关系,这样对你有利。
    如果还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如果对你有帮助,请选择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2 10:15
咨询一下产权部门,可以变更承租人。
回复时间: 2014-04-02 10:17
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没有其他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但是,上面所列的也只是一部分条件。现实生活中,公房管理部门通常要求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就承租人变更事宜达成书面一致,甚至有的公房管理部门要求对家庭成员达成书面一致的情况进行公证,否则不予变更。欢迎详询,祝好!
回复时间: 2014-04-02 10:17
你好,建议咨询房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4-02 10:35
你好!公租房不属于遗产,不能够继承,如果符合变更承租人的条件,可以去房管所变更承租人。具体变更条件,建议到当地房管所问一问。
回复时间: 2014-04-02 10:46
您好,必须经过所有有权继承人同意才可以,欢迎来电具体咨询或携带相关资料到所里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4-04-02 10:54
因承租人并无房屋所有权,承租人去世后,不涉及房产的继承问题,只涉及到承租人变更问题。
虽承租房没有产权,但产权人单位仍也会参照遗产继承处理,由继承人达成协议后再变更承租人
回复时间: 2014-04-02 17:03
如有遗嘱按照遗嘱分割,如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分割
回复时间: 2014-04-02 17:12
建议咨询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4-04-03 13:15
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04-08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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