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前妻女儿是否有分割财产权利?前妻女人以结婚四十,从未尽到女儿赡养义务

辽宁-沈阳 04-02 16:23  悬赏 0  发布者:gemma1……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父亲在与我母亲结婚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前妻有两女儿。大女儿随母亲走。小女儿跟随我父亲。前妻离婚之时财产以分割,大女儿跟随前妻户口。前妻与我父亲离婚已有30余年。期间并无往来。今年我父亲意外死亡。所得赔偿,还有父亲那份遗产。前妻与她大女儿是否有索要权利?(父亲死亡之时,所有丧葬费用,他们分文未拿。父亲前妻以再婚,大女儿也有四十。父亲生前口头说过财产不留给大女儿,可是由于父亲是意外死亡。)但是在前妻与我父亲离婚时已经分得财产,  中间与我父亲已有将近30年没有来往了,也从未尽到女儿赡养义务。后来的大部分家业也是我父母所置办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02 22:21
大女儿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4-04-02 16:26
你好,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4-02 16:31
女儿有继承权。前妻没有。可主张少分或不分。
回复时间: 2014-04-02 16:39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回复时间: 2014-04-02 16:50
女儿有继承权。前妻没有。可主张少分或不分。
回复时间: 2014-04-02 16:58
你父亲的前妻没有继承权,但是女儿又继承权。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或者尽赡养义务较少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回复时间: 2014-04-02 20:08
女儿有继承权。前妻没有。
回复时间: 2014-04-03 07:07
大女儿有继承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7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25
辽宁 大连
人气:1300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39
山东 菏泽
人气:2121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