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朱建宇  吴健弘  王远洋  毕丽荣  
该问题已关闭

承包地补偿纠纷

福建-漳州 10-29 12:27  悬赏 55  发布者:wqmsn 给我留言  回答:(2)
1、2009年4月,A在自己承包地上栽了300株芭乐树。
2、2009年9月,同村B以要建房为由要求A让地。在A多次拒绝后,B就骗A说村政府已经批准B用此地建房,明天他就要填地建房,到时土地上的芭乐树将被毁坏。A信以为真,B便提出每株芭乐苗按12元补偿给A,并叫A写了收据。收据内容如下“兹向B收取324棵芭乐款,每棵12元,共计4000元。A”等字样。无第三方公证,无正规协议,无注明土地号、事由、有效期限等。
3、B在填地建房过程中,遭到村政府阻拦。知道不能建房后,A多次向B要回这块地并表示欲退回收取的钱,但B以过段时间再盖子为由,断断续续地运土填地,占着这块地,同时B交了1年的田租。
4、2010年9月,该地被征用,赔偿芭乐树每株超过百元。就赔偿事宜,A与B发生了纠纷,请好心人帮忙分析下:
  (1)这些青苗的所有人是谁?
  (3)A写的那张收条能否证明青苗的所有权转卖给B?
  (4)B要全部占有补偿款, A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补充:
芭乐树还在,政府在丈量时是将芭乐树记在A名下.现要发放补偿款,B要独占,A要均分,经村委会多次协调双方都不能如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0-27 16:55
您好:
【1】若是你能证明其存在欺诈行为,那么该买卖关系就无效;
【2】若是没办法证明存在欺诈,那么从证据上来看对你是比较不利的;
【3】你现在应当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及自己拥有合法的所有权的证据材料。
回复时间: 2010-10-30 11:57
农村土地禁止买卖。既然是你的承包地,那就及时请求政府调查处理。还有就是,政府是认可你的,你去把补偿款领取以后,由对方提出然后解决为好。如果协商不好,那就建议对方依法起诉,由法院判决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云南昆明
广东深圳
江苏苏州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51457
广东 广州
人气:3933846
广东 深圳
人气:173172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609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8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