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李保忠  吴健弘  王景林  
已解决问题

房子的分割问题

 04-19 08:20  悬赏 10  发布者:858598……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沈阳 回答:(5)
婚姻存续期间有一套房子,部队分的,一直没有房证,在离婚的时候房子没有处理,在离婚协议中也没有提到,只是当时口头协议房子留给孩子,离婚后男方私自处理了房子,请问女方是否有权利取消房屋买卖合同的不成立?有什么法律依据?
问题补充:
2003年分的,2005年产权到自己手里。房产证一直没有办理,2008年离婚后私自把房子卖了。到现在还没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协议中是不是不可以以书面文字的形式体现?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6726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19日 08时47分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所以,合同是成立的。
按现行规定,共有人不同意的,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
但你作为共有人,有权起诉收回房屋,买家可依据买卖合同向你前夫追究违约责任。
追问:

亲夫已经去世了。涉及到继承我才知道房子被卖

回答:

不影响你诉讼。

追问:

那些法律条款可以证明我的权利别侵害?不懂法,说不出条条款款。

回答:

婚姻法第十七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物权法条一百零六条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19 08:22
答: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追问:

具体的依据是什么?

回答:

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条 双方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经审查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追问:

我是不是起诉他们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

回答:

答:起诉男方,要求分割财产。

追问:

男方已经去世了

回答:

答:向登记机关提起异议登记。

追问:

为什么法院不支持我的诉说?已经到中法还驳回原判?我的权利就这样被剥夺了?

回复时间: 2014-04-19 08:22
无权!11
追问:

无权的理由是什么?法律依据哪些条款体现我是无权的?

回复时间: 2014-04-19 08:30
没有房产证房屋暂不能分割,待可以分割时及时主张权利。
追问:

我是不是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现在男方已经去世,涉及到继承,我才知道房子已经卖了,合同签订的付款一部分,剩下部分房证下来在给起,我该怎么进行分割?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4-04-19 08:44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江苏南京
辽宁沈阳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0646
湖北 潜江
人气:20079
安徽 合肥
人气:282212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86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0166
福建 厦门
人气:1231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