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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算不算是用人单位开的霸王条款?

广东-深圳 04-20 00:38  悬赏 5  发布者:LLCC52…… 给我留言  回答:(3)
在合同期有效期内,乙方如提出辞职,必须在所负责的工作告一段落的前提下,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辞职报告,否则应赔偿甲方的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
3、给甲方的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在辞职申请未获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须按甲方的规章制度要求继续认真工作,如出现消极怠工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等行为,甲方可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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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0 09:11
你有权不承担的
追问:

谢谢,毕律师周末还帮解答我的疑问。
因为我所在单位的收入主要以绩效奖金的形式发放,但是由于领导的原因使奖金分配不合理,导致我想辞职。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辞职如何操作比较好?是否能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获取经济补偿?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4-20 09:55
要具体分析,是否应当承担那些损失及是否应当承担损失
追问:

谢谢,赖律师周末还帮解答我的疑问。
因为我所在单位的收入主要以绩效奖金的形式发放,但是由于领导的原因使奖金分配不合理,导致我想辞职。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辞职如何操作比较好?是否能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获取经济补偿?谢谢!

回复时间: 2014-04-20 10:04
这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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