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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婚后财产问题。

 04-27 08:37  悬赏 0  发布者:lengfe……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青岛 回答:(6)
男方有两处宅基地,婚前约定其中一处为婚后共有,拆迁后,一处宅基地房屋安置为150平米,其中安置房一套83平房屋写女方名字,一套67平房屋写男方名字,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没有约定的另外一处宅基地拆迁后属于夫妻共有吗?拆迁后拿到的房产证是属于婚后的是不是应该属于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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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27日 09时15分
1、两套房产平均分割;女方应该给男方差价;2、没有约定的当然属于男方个人所有,3、拆迁后也属于个人。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27 08:51
婚后的这是共同财产的,婚前的是个人财产的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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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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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04-27 09:32
看安置补偿政策
回复时间: 2014-04-27 10:47
安置的两套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没有约定的一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4-04-27 19:55
没有约定的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其它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4-04-28 19:02
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分割。没有约定的,不能分割。详情可浏览:青岛离婚律师法律服务网,如需帮助可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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