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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暖气漏水我家从未改造,谁应该承担维修责任

 04-30 12:33  悬赏 0  发布者:rosali……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崇文区 回答:(4)
我家暖气从未改造过,一楼住户漏水声称管道埋在我家地下,他家的屋顶漏水,找物业也无果,让去找开发商。一楼住户将我家告到法院,要求我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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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04月30日 13时20分
你好,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了相应的保修期限,具体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因此,只要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就要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至于缺陷是由于施工、勘察还是设计单位的原因造成的,那是开发商和这些单位之间的问题,和购房者没有关系。如果超过维修期,维修的责任就在物业公司,它可以申请维修基金来进行维修,别忘了我们在办理产权的时候都缴纳了维修基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说也是我们的维修基金都去哪里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04-30 12:39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4-04-30 12:40
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04-30 13:14
您好
房主和物业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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